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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0 10:12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指导和协调全旗各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

       (二)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三)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四)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包括:会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鄂前旗红十字会配备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1人,专职副监事长1人,事业编制7人,内设办公室。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我单位无二级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预算情况:财政拨款24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17万元、公用经费38.42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31.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1.2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31.2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6.26万元,增长113.70%;支出总计增加176.26万元,增长113.70%。主要原因:2019年我会在城川镇苏坝海子建设红十字人道文化传播与生命安全体验馆项目。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3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59万元,占74.7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3.65万元,占25.3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24万元,占61.40%;项目支出128.00万元,占38.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7.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47.5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2.61万元,增长59.80%;支出增加92.61万元,增长59.8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救济费增加;三是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9万元,占80.60%;项目支出48.00万元,占19.4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17万元,主要包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3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发生调整,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救济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38.42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增加,2019年我单位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3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6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72.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23.3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9年我单位对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进行压减。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占98.10%;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1.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用于下乡、出差、调研等油费支出和车辆维护、车检、保险等,车均运维费3.62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27.6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对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进行压减,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调研、考核、白内障筛查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76.7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对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进行压减。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单位工作目标和年初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为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加强费用控制,将各项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我单位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度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主要效果:通过项目绩效实施,充分发挥了我单位职能作用,有利的保障了红十字事业的稳定,为全旗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达到了预期目标。问题: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绩效编制不够精细化;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详见附件1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2万元,比2018年增加5.09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增加,2019年我单位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81万元、印刷费0.81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11万元、差旅费1.6万元、会议费4.39万元、培训费8万元、专用材料2.44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62万元、其他交通费3.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9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2018年减少12.11万元,降低81.50%,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0万元,比2018年增加17.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会采购应急救援救护培训基地运营策划方案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应急、救灾、下乡等工作;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0477-7628958

 

附件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请见附件: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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