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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南部电气化铁路上海庙至乌审配套供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作者: 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发布时间:2022-08-04 08:45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南部电气化铁路上海庙至乌审配套供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鄂托克前旗境内;

  四、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4回110kV线路为两座牵引站供电,特布德牵引站电源分别取自马兰花220kV变电站及红旗220kV变电站,鄂托克前旗牵引站电源取自红旗220kV变电站。建设马兰花~特布德牵引站110kV线路、红旗~特布德牵引站110kV线路、红旗~鄂托克前旗牵引站Ⅰ回110kV线路、红旗~鄂托克前旗牵引站Ⅱ回110kV线路及配套通讯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审定估算静态投资 1148 万元,动态投资 1159 万元。

  五、 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及工程永久或临时占地区域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秦文杰 工作电话:187047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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