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重点监管企业 完成2021年土壤环境自行检测工作
2021年,旗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用地调查及我旗管理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定土壤环境重点企业名单,完成全旗两家重点监管企业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昌盛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现状调查检测工作。
此次检测,重点监管企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重点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现状进行调查,检测数据和报告已向社会公开,并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检测数据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