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动态资讯 > 部门动态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强化”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械安全监管

作者:胡静 来源:鄂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4:15

  为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鄂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强化”,确保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扎实有效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强化企业自律。以药械风险管控工作为抓手,督促药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纠自查,不断健全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等级化管理措施,严格遵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落实药械购、销、存信息可追溯要求,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用口罩等防疫药械。同时要求药械经营单位在做好内部防控的基础上,对每日购买退烧、止咳等与治疗新冠肺炎疫情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并上报。

  二、强化药械质量监管。以疫情防控药品、医用防护口罩等产品作为监管重点,主要针对进货渠道、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储运条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防护消毒产品质量安全,做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新时期药械监管方法,不断提升药械监管水平,把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做到检查行为常态化,检查内容重点化,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特殊药品监督检查。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加强对疫苗、含麻黄碱类、“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特殊药品和重点品种购入渠道、票据管理、药品储存条件等管理情况,实施特殊药品合力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6户次,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信息登记不全面、日常消毒不彻底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立即整改。

【字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