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管工作
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普查力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登记编码并上传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并按要求将环保标牌安装在机械的指定位置。未进行编码登记且无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二是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未悬挂号牌、张贴信息采集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对违规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