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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作者:王慧 来源:鄂前旗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0-08-06 15:16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是食用农畜产品生产者(收储运经营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是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

  2020年3月,鄂托克前旗出台了《鄂托克前旗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辖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畜禽屠宰场、收贩运企业或个人列入推行范围,鼓励种养散户积极参与,推行种类包含蔬菜(含马铃薯、食用菌)、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大类产品。

  为了确保鄂托克前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全面开展,鄂托克前旗农牧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宣讲团队开展制度培训会8场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1100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食用农畜产品12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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